自2019年12月15日零时起,我院已经贯彻实施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使患者用药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药品价格大幅降低,患者治疗得到强有力的保障。12月17日和18日的下午,我院药剂科在医务部协助下,在19楼大会议室组织开展对全院医生的集中培训。
培训会由药剂科主任栾胜军主持,药剂科副主任玄阳主讲。会前,主管院长韩辉、纪检书记李勇分别就国家方针政策、此次培训的重要性、我院采取的举措及处罚规定等进行了阐述。两位领导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恪尽职守,将惠民的事情做好、做实。
培训会上,玄阳主任就“带量采购政策解读”“我院采购品种””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及“常见问题与解答”进行了讲解。其中重点解读了带量采购的概念,策略及意义、国家相关文件实施细则、执行方案事例分析、带量采购药品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等。玄主任强调说,带量采购不只是一项政策,也是一项政治任务,确保在同等条件下按约定的采购量优先选择和使用中选药品,同时,医院将对“大处方”进行监控和监测。玄主任就大家在任务执行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如:医生诊疗习惯、患者用药习惯的改变以及是否能增加医患矛盾等问题一 一做了分析,他希望医生们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地向患者讲解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及意义。
通过此次培训,全院医生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希望在全院医生的共同努力下,扎实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政策实施,使患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带量采购的概念,策略及意义: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种明确采购量 的方法称之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达到的目标。带量采购可以理解为“大型团购”,明确采购量,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低价者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市场化竞价,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