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四次集中学习

[ 发布时间:2020-09-11 14: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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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下午,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2020年第四次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一内容。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支部委员参加了集中学习,党委书记徐明亮主持学习会议,党委副书记孙明翰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

会上,孙书记首先讲述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然后给大家详细的讲述了《条例》的全文以及亮点,并简要回顾了我院学习宣传落实《条例》情况,号召全院职工要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中心医院人,共创和谐镁都城市。

集中学习后,徐书记强调,《条例》明确了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对各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全院要深入开展对本《条例》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真正做到“营口有礼”。

《条例》是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自主起草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需要,对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在全社会树立礼德观念、弘扬雷锋文化,践行营口有礼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本次学习,我院党委中心组增强了对《条例》的了解,对于指导我院职工文明行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