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使用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

[ 发布时间:2020-10-15 14:4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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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我院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贯彻实施并正式使用第三批国家组织带量采购的55个中选药品。至此,三批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总数已经超过100种。

从第三批带量采购开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进入常态化运行,集采规则、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已基本定型,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与第二批集采相比,第三批采购规则仅做微调优化,最大可中选企业的数量由6家进一步增加到8家。随着集采配套文件的不断完善,对医改的持续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从长远来看,伴随着带量采购常态化,仿制药产业集中度势必也会持续提升,这有利于提高我国药品质量监管水平和企业整体利润率,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

对患者来说,集采带来了更多好消息。从第三批药品集采数据可以看出,中选品种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5%以上,在“砍价”方面延续了前两批集采的力度;从采购品种覆盖面上看,第三批集采共涉及55个品种,接近前两批次集采品种数量之和,常用仿制药占50%左右。尽管100多种集采药品在整个药品目录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是零差价销售,患者的受益面在不断扩大。

★第一批:2019年9月30日,联盟地区集采中选结果公布,有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9%

★第二批:2020年1月21日 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公布,有32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第三批:2020年8月24日 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公布,有5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