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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织纹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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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10:31:48  阅读次数:23976 次

 

禁食织纹螺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日期:2013年12月25日 11:21

  近期,由于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发布公告,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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