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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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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5:26:15  阅读次数:690 次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91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QSZXYY20250814号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调整系数100%

采购需求:选取不超过8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事大石桥市中心医院的采购代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包含此次项目所涉及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02025年8月26,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远程领取(详见“八、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82916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评审当日前(不含当日)密封邮寄或现场送达)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1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此次项目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前须将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易鼎公司电子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此次项目报名费缴纳汇款凭证。

注:此次项目的采购文件将在获取日期截止后,统一回复发送至报名所使用电子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地址:大石桥市军民街康复路

联系方式:0417-5612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长青南街135-11号2门(沈阳理工大学地铁站D出口即是)

联系方式:024-6669141113050213262

邮箱地址:lnyd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河畔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83801099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忆、吴晓龙

电 话:024-666914111305021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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