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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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中心医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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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4:42:19  阅读次数:1149 次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中心医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24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C-2025-016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3,000.00元

最高限价:193,000.00元

采购需求:大石桥市中心医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除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9242025930,每天上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领取

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24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3050655566@163.com 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证明资料(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除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地址: 大石桥市军民街康复路

联系方式:1514176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新丰园小区1号楼外门市(金牛山大街东46-甲6)

联系方式:0417-3951555

邮箱地址:13050655566@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富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硕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3010062648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羽

电 话:0417-39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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