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科室:普外科(三个病区)、胸普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肛肠科、骨科(三个病区)、妇科、产科、外科介入、烧伤科、手足踝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ICU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科、神经内科(三个病区)、循环内科(三个病区)、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肿瘤血液内科(两个病区)、VIP病房、肾内内分泌科(内设血透室)、综合介入病房、儿科、感染科、脑卒中病房、皮肤科、中医科、康复科、疼痛科。
(2)医技科室:放射科、CT室、核磁共振室、高压氧舱、胃镜室、腹部超声室、心脏彩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碎石科、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体检科、药剂科、放疗室、导管室、消毒供应室。
(3)行政科室:医务部、护理部、质控办、应急办、感染管理科、采购办、院办、党办、工青妇综合办、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物业外联办、保卫科、物价办、绩效考核办、信息科、器械科、病案室、行风办、干部考核办、医保科、总务科、后勤供应科、审计科、物流办。